FIBA 2026 · 犯規分類DI
籃球裡的擾亂犯規是什麼?
擾亂犯規是 FIBA 2026 規則新設的一類犯規,2026-10-01 起生效。它指沒有達到惡意程度、但打斷了比賽節奏並讓對手處於不利的違規接觸,最典型的就是為了停表或阻止快攻而故意拉人。罰則是罰球加球權,但它完全不計入取消比賽資格,這是它和它所取代的違體犯規最實際的區別。
依據 FIBA 官方變更摘要 · 核對於 2026-08-25
什麼情況下才算擾亂犯規
下面 3 條要同時成立。少任何一條,判的就是別的犯規。
- 1接觸本身是違規的,也就是本來就構成犯規,而不是合法的防守動作。
- 2它打斷了比賽的進行,並讓對手失去了本來的優勢。
- 3它的性質和嚴重程度沒有超出侵人犯規和擾亂犯規的限度,接觸本身也沒有違背體育精神與公平競賽原則。任何一條越過了,判的就是惡意犯規。
它要付出什麼代價
| 什麼時候 | 罰則 |
|---|---|
| 被侵犯時不在投籃動作中 | 2 次罰球 |
| 在投籃動作中被侵犯,球進了 | 進球算分,再加罰 1 球 |
| 在投籃動作中被侵犯,球沒進 | 按出手位置罰 2 或 3 球 |
| 罰球之後 | 由被侵犯的一方在其前場的發球線擲球入界,不是從最近的邊線。 |
| 在整場比賽的累計裡 | 不計入。取消資格的組合是 2 次一類技術犯規、2 次惡意犯規,或各 1 次;擾亂犯規完全不進這個計數。 |
- 1犯規發生的位置
- 2普通侵人犯規:從最近的界外發球
- 3擾亂犯規:罰球之後,改在前場的發球線發球
摘要沒寫的部分FIBA 公佈的變更摘要沒有寫惡意犯規罰幾個球,也沒有寫它之後從哪裡發球。本頁因此不寫這兩項,以官方規則原文和你所在聯賽採用的版本為準。
4 個場景,分別怎麼判
這些是把定義套到場上的例子,不是規則原文。實際判罰由裁判結合接觸、時機和比賽級別決定。
落後 4 分,還剩 40 秒。防守人繞開球,直接拉住持球人的手臂讓比賽停下來。
判罰典型的擾亂犯規:接觸違規,目的就是打斷比賽,但談不上惡意。
防守人已經被過掉,從背後抱住正在快攻上籃的球員。
判罰同樣是擾亂犯規:拿掉的是一次明顯的得分機會,但動作沒有超出限度。
投籃人出手後,防守人的手臂從他頭部橫掃過去。
判罰這是惡意犯規,不是擾亂犯規:嚴重程度已經超出侵人犯規和擾亂犯規的限度。
球員跟裁判爭論判罰,全程沒有身體接觸。
判罰這是技術犯規。擾亂犯規必須有違規接觸;技術犯規不需要。
它和其他幾類犯規的分界
- 惡意犯規(FL)擾亂犯規和惡意犯規有什麼區別?
- 兩者都是從違體犯規拆出來的。分界是性質和嚴重程度:超出侵人犯規和擾亂犯規限度的接觸算惡意,沒超出的算擾亂。惡意犯規計入取消比賽資格,擾亂犯規不計入。
- 技術犯規(一類 / 二類)擾亂犯規和技術犯規有什麼區別?
- 技術犯規判的是行為,不需要身體接觸;擾亂犯規必須有違規接觸。2026 版把技術犯規分成兩類,只有一類會累計到取消資格;擾亂犯規兩類都不進。
- 普通侵人犯規擾亂犯規和普通侵人犯規有什麼區別?
- 普通侵人犯規是爭搶中的接觸,罰則看全隊犯規到了第幾次,之後從最近的界外發球。擾亂犯規直接給罰球,並且固定回到本隊前場的發球線發球。
- 原來的違體犯規擾亂犯規是不是就是原來的違體犯規?
- 2026-10-01 之前,戰術性拉人和動作過大的接觸是同一類,兩次違體就取消比賽資格。拆開之後,戰術性的那一半成了擾亂犯規,不再有“兩次就走人”。
常見誤解
這 4 句話都是錯的
常聽到的說法兩次擾亂犯規就會被罰下。
實際上不會。擾亂犯規不計入取消比賽資格。會累計的是一類技術犯規和惡意犯規。個人犯規滿 5 次罰下是另一套獨立的計數,兩者不相加。
常聽到的說法擾亂犯規就是違體犯規改了個名字。
實際上不是。違體犯規是被拆成了兩類:擾亂犯規和惡意犯規。改名的說法會讓人以為罰則照舊,而恰恰是罰則和累計方式變了。
常聽到的說法現在的比賽就可以吹擾亂犯規了。
實際上不行。2026-10-01 之前比賽按 2024 版規則進行,同樣的動作是違體犯規。各國聯賽採用新版的時間還可能更晚。
常聽到的說法既然不會被取消資格,末節戰術犯規就沒有代價了。
實際上代價還在:對方拿 2 次罰球,再加一次前場發球。變的只是不再有“兩次就走人”這一層風險。
官方依據
每一條都能查到原文
本頁整理的是 FIBA 自己公佈的變更摘要,不是規則全文的翻譯。實際判罰以官方規則原文和你所在聯賽採用的版本為準。
